丹阳市教育局会议通知
关于开展“低碳出行、文明交通”活动的通知
各镇(区、街道)中小学、幼儿园、社区教育中心,市、局属单位,正则小学:
为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号召,使全体教育工编辑以主人翁身份积极投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,经研究,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“低碳出行,文明交通”活动,现就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
2017年9月8日~9月30日。
二、活动要求:
1.提倡轻松步行活动。号召距离单位较近的职工上下班期间解放自己的双脚,通过慢步走、健步走上下班,积极锻炼身体,体验绿色生活;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走路要走人行道,过路要看红绿灯、走斑马线,做到红灯停、绿灯行,不翻越道路隔离设施。
2.提倡低碳骑车活动。动员距离单位相对较远的职工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上下班,推行“轻便健康,低碳环保”的理念;引导非机动车驾驶人骑车不闯红灯、不乱穿马路、不驶入机动车道,车辆有序停放。
3.提倡文明驾车活动。提倡发扬互助精神,相互搭车、拼车上下班;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,尽可能绕行拥堵路段。广泛宣传施工期间交通管制措施,深入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礼仪,教育驾驶员自觉服从交警指挥疏导,告别随意穿插等交通陋习,做到行车有道、驾驶有德;加强交通秩序教育管理,教育广大教职员工不违章停车、杜绝酒后驾车等不文明交通行为。
三、活动安排
1.宣传发动阶段(9月8日至9月13日)。广泛宣传绿色出行、文明交通的目的、意义。
2.组织实施阶段(9月14日至9月26日)。局机关科室(部门)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上述活动要求,开展为期一周的轻松步行、低碳骑车、文明驾车活动。
3.总结提升阶段(9月27日至9月30日)。局机关和全市各学校了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,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动本单位“低碳出行、文明交通”工作。
丹阳市教育局
2017年9月8日
丹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