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牌督导分片集中督导基本要求
一、学校的确定与公告
1.根据挂牌督学办公室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特点确定被督导学校,并提前一周通知学校。
2.学校根据挂牌督学办公室要求提前3至5天发布督导公告。
二、责任督学确定、培训、分工
1.组建挂牌督导小组,人员由本片区责任督学和非本片区责任督学组成,督学办负责组建。
2.为提高督导质量和效率,由督学办负责责任督学的培训和分工。
三、督导时间、方式方法
1.集中督导时间为一天。上午8:00前到校,下午4:00离校。
2.具体工作由组长安排。
3.方式方法:
随机听课:督导小组人员全部参加,集体评课,1人负责反馈。
查阅资料:学校常规资料和相关使用记录,备课和作业,2人查阅1人反馈。
座谈走访:走访行政、教师、其他工作人员、学生,1人负责反馈。
问卷调查:学生8—10名,2人进行,1人负责反馈。
校园巡视:2人进行校园巡视,1人反馈。
四、反馈
1.个别反馈——对课堂教学进行个别反馈。
2.集体反馈——全体行政人员参加或扩大到教研组长。由各个负责反馈人员反馈。
3、总结反馈——由组长进行总结反馈。
五、资料
1.督导公告。(学校盖章)
2.各反馈人员的检查表。
3.督导汇总表。(一式三份,学校盖章、校长签字。学校一份、督学办一份、督导室一份)
附件: 集中(专项)督导材料:
1.督导公告(通知)
2.评课汇总表
3.资料、记录查阅记载表
4.校园巡视记载表
5.调查问卷汇总表
6.集中督导反馈意见表
7.专项督导反馈意见表
丹阳市教育局挂牌督学办公室